今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自治区广电局等部门有关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五个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多举措、全方位开展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高效有序的组织体系
(一)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为进一步加强对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管理,我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组成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局际联席会议,20个县区对应成立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成员单位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境外电视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治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检验了实际成效。强化经费保障,202x年,批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经费100万元,境外电视秩序整治工作经费从中列支,可满足日常巡查及整治开支。
(二)周密部署、凝心聚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全力提升监管合力,促进专项行动纵深推进。202x年度上半年全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于6月15日召开,市级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参加,会议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对后续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坚持最广泛的动员、最严密的排查、最严格的责任落实、最准确的信息报送。着力加强常态化流动巡查,掌握即时动态,及时摸排非法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同时,会议强调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法规政策体系
(一)完善法规政策,提供有力支撑。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市在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市民对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我市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境外电视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市民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二是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境外电视传播的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行为;三是通过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行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
(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长效治理。为防止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我市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管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能够持续深入推进。一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行为;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治理效能。为适应新形势下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的需要,我市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每个网格单元配备专门的监管人员,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境外电视传播秩序监测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智能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对违反境外电视传播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四、打造专业精干的人才队伍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是选优配强执法人员,从全市范围内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充实到整治工作一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先进的执法理念和技术手段;三是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开展实战演练、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考核奖惩,激发工作活力。为调动广大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市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二是实行绩效挂钩,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挂钩,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敷衍塞责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整治工作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五、巩固深化整治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一)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回潮。为巩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整治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三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警示社会公众,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二)深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境外电视传播秩序问题,我市注重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二是完善社会共治,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总之,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开创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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