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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建立“双向约谈”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5-03-31 华博范文网

  为畅通与党员干部交流渠道,更好地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依据《关于建立“双向约谈”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全院建立“双向约谈”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约谈对象

  “双向约谈”是指院领导及政工部门既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也主动约谈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约谈对象覆盖全院所有党员干部。具体而言,在实施约谈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法院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科级审判员、新近提拔或交流的干部、刚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干部、后备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长期默默奉献的干部、在竞争上岗中落选的干部、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干部、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的干部、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以及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法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开展“双向约谈”工作的方式和内容

  1. 接受约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全体约谈对象发放《关于开展“双向约谈”工作的一封信》,公开接受约谈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确保每一位约谈对象都能了解到约谈的具体途径。明确专人负责约谈事务,及时接收并记录约谈请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约谈工作人员在接收到约谈信息后,需于当日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约谈者反馈具体的约谈时间和地点。原则上,相关领导应在收到约谈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约谈对象进行面谈,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约谈或取消约谈,应及时向约谈对象解释原因并说明情况。我们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利用约谈平台表达自己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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