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照中央巡视山西反馈问题和省委督导反馈意见,紧密联系今年以来省、市查处的有关典型案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六大方面问题,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追根溯源、严肃整改,形成如下对照检查材料。请大家开诚布公对我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我能够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十九大召开后,我能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仅停留在研读十九大报告、参加几次集中学习上,学习得还不够深入,深读细研习近平总书记经典著作少,阅读党的政治理论书籍也存在蜻蜓点水、囫囵吞枣的现象,理解得不够全面准确,导致理论素养不扎实,精神之钙不充足。二是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不足,日常工作中每天处理纪检业务多,考虑案件多,缺乏挤时间学习的钻劲和韧劲,有两次机关集体学习因为有其他公务,没有按时参加。三是学用结合不好。虽然自己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深入学习,能够深入领悟“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但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还不够,从效果来看,还达不到自己的预期,还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与此同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也存在用什么学什么,用哪条学哪条的问题,缺乏系统性、综合性。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我始终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提高。在一些敏感问题上,有时未能及时察觉和正确判断,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和前瞻性,对于网络上的一些负面信息,未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处置,导致个别不良影响的扩散。二是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升。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时,有时过于注重眼前的具体工作,而忽视了从更高层次的政治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导致在某些问题的处理上,未能完全体现党的原则和立场。三是执行纪律的力度不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过程中,有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一些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够果断,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警示和纠正不够及时,导致个别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影响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我严格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淡薄,党性修养有所欠缺。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尽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时流于形式,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导致一些制度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有时过于注重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未能真正触动党员干部的心灵,导致警示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部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四是创新意识不足。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时过于依赖传统的做法,缺乏创新思维,未能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更加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担当作为方面
在担当作为方面,我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担当精神不够。在面对复杂困难的任务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决心,导致一些工作进展缓慢,未能按时保质完成。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方面,有时过于保守,缺乏大胆尝试的魄力,未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服务意识不强。在服务群众和企业时,有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四是团队协作能力有待提升。在与同事的沟通协作中,有时存在个人主义倾向,未能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整体工作效能的提升。
(五)作风建设方面
在作风建设方面,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在一些工作中,有时过于追求表面文章,忽视了实质内容,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官僚主义有所抬头。在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时,有时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未能真正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导致一些矛盾和问题未能及时化解,影响了党群关系。三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时有发生。在一些公务接待活动中,有时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未能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四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在开展调研工作时,有时过于走马观花,未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未能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导致决策缺乏科学依据,影响了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廉洁自律方面
在廉洁自律方面,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在一些小事小节上,有时存在放松警惕的现象,未能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导致一些不良风气在身边滋生蔓延。二是家风建设有待加强。在教育管理家人方面,有时存在疏忽,未能严格要求家人遵纪守法,影响了家庭的和谐稳定。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方面,有时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潜在的风险隐患,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四是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有时过于注重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未能真正触动党员干部的心灵,导致警示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部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
二、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理论武装不够牢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有时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未能真正入脑入心,导致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影响了工作的方向和效果。二是政治站位不够高远。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时,有时过于注重眼前的具体工作,而忽视了从更高层次的政治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导致在某些问题的处理上,未能完全体现党的原则和立场。三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烈。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淡薄,党性修养有所欠缺。四是创新意识不够鲜明。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时过于依赖传统的做法,缺乏创新思维,未能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更加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是服务意识不够坚定。在服务群众和企业时,有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我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五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六是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总之,我将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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