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市委研究,今天召开市委村(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战略部署和省委、xx市委关于试点推行村(居)巡察全覆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安排部署市委第二轮村(居)巡察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升站位、聚焦重点,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今年4月份,省委作出了“关于在xx市、xx市探索推行村(居)巡察全覆盖”的决策部署,作为试点之一,xx市委高度重视,探索推进,各县(市、区)把村(居)巡察当成一项政治任务,5月-7月全面开展了首轮村(居)巡察试点工作。市委也于5月30日-7月3日,对xx、xx、xx等3镇5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为期40天的常规巡察。开展村居巡察,对于市委巡察工作来讲,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个新挑战。首轮村居巡察在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的情况下,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决策、精心谋划村(居)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办积极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职责,开展专题调研、外出借鉴学习、组织业务培训、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为探索开展村(居)巡察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各巡察组把政治巡察摆在突出位置,发现了村级党组织存在的诸多突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作用效果初显。可以说,不巡察不知道,一巡察吓一跳,巡察让“石头浮出了水面”,为市委全面掌握基层真实情况提供了科学依据。市委x书记指出,探索开展的市委村(居)巡察工作为市委强化“三基”建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升党的建设高质量提供了决策参考。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工作动员会,也是一次巡察业务培训会。下面,就做好本轮村(居)巡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开展村(居)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
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党中央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村(居)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村(居)巡察工作不仅是对基层党组织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通过巡察,可以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和社区的工作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治理面临新的挑战。一些地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开展村(居)巡察工作,就是要深入查找这些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村(居)巡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只有坚定政治自觉,才能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村(居)巡察工作。
村(居)巡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首先,要聚焦政治巡察。巡察工作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定位,深入检查村级党组织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原则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其次,要注重巡察质量。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要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确保巡察队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巡察工作的创新,结合实际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巡察模式,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压实责任,确保村(居)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巡察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察工作高效运转。巡察办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督导职能,做好巡察前的准备工作,巡察中的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巡察后的总结评估和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担当负责,确保巡察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更不能干扰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保障,营造良好巡察工作氛围。
巡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巡察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巡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关心关爱巡察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巡察工作中去。要建立巡察工作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巡察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巡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巡察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要完善巡察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要注重巡察成果转化,将巡察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要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总之,村(居)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村(居)巡察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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