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工作规则培训会讲话稿
建设廉洁型政府,就是要坚持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着眼于建设法治型政府
贯彻落实好《规则》,建设法治型政府,就是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则》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制定,是政府工作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严格遵循。
(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这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规则》对区政府的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职能,较以前增加了环境保护职能,这一职能契合我区作为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功能定位,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生态产品、发展生态经济,实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其中,在经济调节方面,关键是要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培育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减少对经济主体的微观干预,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市场主体,只要法律没有规定,都可以干。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决策是政府工作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保障,法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根本。《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实施不会引发社会矛盾。要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同时,要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着力提升政府效能
建设高效型政府,就是要通过优化机构设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优化机构设置,强化部门协同。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政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机构设置,整合资源力量,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叠。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府整体效能。特别是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的关键。《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审批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政府形象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提升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证。《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干部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成效。《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业知识等,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注重培养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积极进取、勇于担当。
(二)严明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纪律规矩是政府工作的底线,也是政府形象的保障。《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建设责任型政府,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是确保政府工作规范有序的重要手段。《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完善审计、监察等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二)接受外部监督,增强公信力。外部监督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
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一)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基层调研是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重要途径。《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干部都要确定若干个联系点,定期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效果,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确保调研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解决实际问题是检验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制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建立健全民生诉求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快速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群众满意。
六、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方向正确
建设坚强有力的政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府工作的正确方向。《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政府工作的方向和效果。《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府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力。组织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整体效能。《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政府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保持清正廉洁。作风建设是党的永恒课题,关系到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确保政府工作风清气正。
总之,贯彻落实《规则》,建设廉洁型、法治型、高效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久久为功。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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