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全省税收助理共同富裕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他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这为我们加强收入分配顶层设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强化税收调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和X省政府于202x年9月签订《共同推进X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推出4大类13项税收举措,X省税务局相应制定《行动方案》,聚焦“强保障、促发展、优分配”积极探索实践,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明显成效。下面,围绕完善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制度机制,谈三点认识。
一是优化税制结构,增强税收调节功能。我国现行税制的基本结构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础上形成的。当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强中央宏观调控,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主要目标是构建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时代税制体系。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通过调整和完善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具体而言,我们应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逐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减少税收优惠项目,简化税制,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确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贡献。此外,还应研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财产税种,以调节财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实现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基础,也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务部门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特别是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的智能化、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为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我们仍需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税收征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要强化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最后,要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和效率。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有效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为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是深化国际合作,拓展税收调节空间。在全球化背景下,税收调节不仅涉及国内收入分配,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税收筹划,导致部分国家和地区税收流失严重,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因此,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在此背景下,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
具体来说,我们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重要经济体的税收合作,签署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促进国际投资和贸易。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税收信息交换,共享跨国公司的税收信息,提高税收透明度,防止跨国公司利用税收筹划规避税收义务。此外,还要加强对国际税收规则的研究,及时了解国际税收发展趋势,为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拓展税收调节的空间,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完善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制度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优化税制结构、加强税收征管、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持续努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X省政府的要求,不断创新税收服务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征管效能,为X省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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