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是加快贫困户脱贫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住建局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放到全县脱贫攻坚的大盘子里,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做到了既能按上级要求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又能切实推动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下面,我就在扶贫脱贫攻坚战中如何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向大家做一下解读。
一、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
各乡镇为危房改造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的具体实施。乡镇政府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组织协调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地生根。首先,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合力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其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此外,乡镇政府还要加强与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
在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例如,针对部分农户因资金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改造的情况,乡镇政府可以协助其申请贷款或争取社会资助;对于一些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问题,乡镇政府可以协调相关部门改善交通条件,确保建筑材料顺利运达施工现场。总之,通过乡镇政府的有效组织和协调,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真正让贫困户受益。
二、哪些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
在精准扶贫脱贫机制下,共有四类重点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省以上危改补助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这四类人员,对他们的符合条件的危房应改尽改,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为了确保这些重点对象能够享受到危房改造政策,各级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和程序。具体来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确保每户贫困户的信息准确无误;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确保残疾人群体得到应有的关怀和支持。同时,住建局要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危房等级,为后续改造提供依据。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贫困户可能因收入增加而不再符合补助条件,或者有新的贫困家庭出现。因此,必须建立定期核查机制,确保补助对象始终处于最需要帮助的人群中,真正做到“应改尽改”。
三、需要通过哪些程序才能确认补助对象
为确保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才能够确认。这一程序既体现了民主决策的精神,又保证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农户申请。原则上要求农户自己书面申请,农户无能力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要帮助申请。这是整个流程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农户申请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房屋现状说明,以便后续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村委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都能知晓并参与申请。
2. 村级评议。接到农户申请后,村委会要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村级评议环节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对申请人资格的初步审查,更是群众监督的重要体现。通过民主评议,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补助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同时,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3. 乡镇审核。乡镇派出经县级以上培训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现场核查,确定危房等级,并将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10日无异议后报县级批准。乡镇审核是对村级评议结果的复核,旨在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情况。现场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估,确保危房等级认定准确无误。此外,公示期间要继续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审核结果公开透明。
4. 县级批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住建局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县级批准是最终确认补助对象的关键步骤,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每个环节都严谨细致。特别是对于那些存在争议或特殊情况的申请,县级政府要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步骤
危房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有条不紊地推进。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危房改造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改造目标、时间安排、资金预算、施工方案等。特别是在制定时间表时,要充分考虑季节变化、气候条件等因素,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2. 筹集改造资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来源多样,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农户自筹和社会捐赠等。各级政府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于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
3. 选择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严格筛选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信誉良好、资质合格的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别要对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具体约定。同时,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4. 开展技术指导。危房改造涉及到建筑结构、材料选用等多个专业领域,普通农户难以掌握相关知识。为此,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为农户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危房改造常识,提高农户自我改造能力。此外,还可以邀请专家团队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标准。
5. 强化质量监管。质量是危房改造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更要加强检查力度,确保不留隐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6. 做好后期维护。危房改造完成后,仍需做好后期维护工作。一方面,要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和保养房屋,延长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如设立维修基金、引入保险制度等,为危房改造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危房改造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的意义和成效,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支持率。特别是要通过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的推广,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可以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内容传达给每一位农户。同时,要注重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于那些积极参与危房改造的农户,要给予表彰奖励,激励更多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此外,还要加强思想教育,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理念。通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让他们明白,党和政府的帮扶只是外力,自身努力才是根本。只有依靠自己的双手,才能真正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六、总结与展望
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广大贫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在危房改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积极探索创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危房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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