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听取有关乡镇(区)及区直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和集中核查工作,推动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刚才,5个乡镇和3个区直部门汇报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台账,并对201x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违法违纪问题14件,查实办结9件,涉及28人。其中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作风问题19件,全部整改到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阶段性成绩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乡镇(区)和区直部门工作还停留在成立组织机构、印发工作方案、会议传达部署层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行动缓慢,彻查彻纠彻改的势头还没有形成。二是存在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及时的问题。以下级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体责任,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自查问题敷衍充数、质量不高,在问题的处理整改上等待观望,没有做到立查立纠、即查即改。在自查自纠阶段,有的区直部门既没有查出腐败问题,也没有查出作风问题。三是存在查处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乡镇(区)和区直部门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不够,查小不查大、查下不查上、查点不查面,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乡镇(区)和区直部门要按照“三要三抓”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研究针对性措施,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开展好下一阶段的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扶贫开发工作不仅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因素,必须坚决予以整治。各乡镇(区)和区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行动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扶贫领域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要聚焦重点难点抓突破。当前,我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一是要聚焦资金使用环节。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投入了大量的扶贫资金,这些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任何截留、挪用、侵占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要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要加大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二是要聚焦项目实施环节。扶贫项目的实施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利益,必须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从立项、审批、建设到验收,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绩效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确保项目能够真正惠及贫困群众。要加大对扶贫项目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扶贫项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要聚焦干部作风环节。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一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扶贫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服务贫困群众。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抓保障。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乡镇(区)和区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高监督效能。要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三是要落实整改责任。对于自查自纠和集中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注重宣传引导抓氛围。良好的舆论氛围是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支持度。一是要及时发布信息。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例以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疑虑。二是要加强正面宣传。要深入挖掘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榜样,弘扬正能量。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三是要畅通举报渠道。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平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监督。要加强对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及时核查处理,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五、要着眼长远发展抓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一是要完善制度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约束。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选优配强扶贫干部队伍,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要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要深化改革创新。要积极探索扶贫领域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总之,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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