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文件办理实践中,存在四对突出矛盾,如能妥善解决,可推动文件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发挥以文辅政作用。“想发文”与“控发文”的矛盾。部门为借势借力推动工作、落实任务,想发文、想升格发文的冲动与办公厅(室)全力控制发文数量的努力构成矛盾。解决这对矛盾,既需要转变观念,又需要把好关口。转变观念。文件是政策的载体。文件数量由政策必要性决定,篇幅由内容是否精练准确决定,发文规格由政策落实相关责任决定。确保有限文件数量用在务实必要的政策上,既符合服务发展、推进工作的需求,又符合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的要求。论证必要性。一是广泛收集需求。年初统一收集各部门发文需求,广泛听取部门意见建议。二是科学集约立项。办公厅(室)基于政策视角梳理审核,列出年度计划清单。其中,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要求出台的文件但部门未申报的,直接列入;不同部门或地区申请类似文件,明确牵头部门,合并出台;对于同一政策的文件,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的,论证后再统筹出台:属于“条”“块”已有政策文件重新组合的,不出台;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直接落实的,不配套;由部门牵头制定即可推动落实的,不升格出台。把好内容关。加强文件内容把关,关注目标设置、措施可行性、操作性强弱等关键点,避免文件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
“重形式”与“轻实效”的矛盾。部分单位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过于注重形式,忽视了文件的实际效果,导致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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