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深入研究和把握巡察工作规律,积极创新组织形式、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特别是探索建立巡察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相互促进,是使巡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的重要保证。
一、建立巡察协调配合机制的必要性
我区巡察工作自20xx年8月初启动以来,已开展二个多月,在实际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与相关部门建立起协调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工作尤为必要。一是能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巡察组进驻前,区委巡察办通过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XXX公安分局、X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XXX市XXX区人民法院、区法制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共12家单位,以书面形式下发关于提供情况的函,详细列明以上各单位需要提供的被巡察单位的资料信息,并对如何提供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共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线索46条,在各大主流媒体网站上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10余条,根据规定分别移交给巡察组,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合力。
二是能够实现部门配合协作。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被巡察的4个单位都成立了巡察联络办公室,分别配置1名固定联络人员,负责与巡察办、巡察组日常联络,办理交接事宜,协助督促做好有关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编办、审计、财务、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情况反馈、问题线索移交等办法,以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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