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按照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部署,围绕承担的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
近年来,我局以高风险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流通环节监管源头批发市场为重点,以落实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为监管抓手,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监管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准入、预警、整治、责任追究等机制,实现了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不断优化,经营秩序日益规范,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监管、审查和建档工作,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每一个申请进入市场的经营者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同时,建立健全经营者档案,详细记录其经营历史、产品质量、信用评价等信息,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此外,还定期对经营者进行复核,确保其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经营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经营信息公开透明。在市场设立公示板,公示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先行赔付制度、食用农产品召回制度、经营者健康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和信息。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增强了经营者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我们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二维码扫描、手机APP查询等方式,方便消费者随时获取产品信息,进一步提升了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严格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实现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可追溯。为了确保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追溯制度,要求经营者如实记录进货渠道、供应商信息、运输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对于重点品种和高风险产品,更是加强了追溯力度,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有效措施。此外,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和企业引入先进的追溯技术,如区块链、物联网等,提高追溯效率和准确性。
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原则,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定期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变化状况,并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都确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但是由于目前尚未全面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质量监管全程追溯机制,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在流通销售环节中,部分企业和商贩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一些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甚至存在故意违法的行为。例如,在采购时未严格把关,选择价格低廉但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条件操作,导致产品变质;在销售时,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准出准入衔接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分别由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两者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导致部分产品在进入市场前未能得到有效检测和认证。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协调机制,出现了重复检测、多头管理的现象,既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又影响了工作效率。此外,部分地区对农产品产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的管理较为混乱,难以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给市场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滞后。尽管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但由于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整体进展仍然缓慢。许多小型农贸市场和个体商户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追溯系统,无法实现对产品的全程跟踪和管理。即使在一些大型超市和连锁企业中,虽然有了一定的技术支持,但由于数据共享不畅、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原因,追溯效果也不理想。这使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很难快速准确地查找到问题源头,影响了事件的处理速度和效果。
(四)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食用农产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而基层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却相对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监管需求。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农村市场,监管人员数量少、专业素质不高、设备陈旧落后等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多样化的违法行为,基层监管队伍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组织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帮助经营者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健全准出准入衔接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将积极协调农业部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制定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标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建立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避免重复检测和多头管理。加强对产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的管理,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为市场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加快推进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能。我们将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市场率先建设完善的追溯系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追溯平台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追溯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加强对追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真正发挥追溯作用。
四是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夯实基础工作。我们将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增加基层监管部门的编制和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和装备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一线岗位。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集体,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五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们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构建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精准化、科学化管理。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便捷工具,方便消费者查询和反馈问题。建立风险预警模型,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挖掘,提前发现潜在风险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经营者的信用等级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奖优罚劣,促进诚信经营。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严谨务实的态度,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创新思路举措,努力解决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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