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推进监督力量资源整合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构建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为目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反腐败体制发展,既需要建立集中统一行使监察职权的专责机关,也需要监察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形成联动合作关系的协同机制。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监察体制改革中反腐败机构资源整合的双重路径
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初,首要以部门归并作为解决资源分散、力量分离等相关问题的基本对策,将职责相似、职权互补、权能相适的职能部门归并为统一独立、专业权威的反腐败专门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把国家机关中履行反腐败职能的资源力量进行合并,包括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部门、反贪部门在内的职能机构被合为一体,将行政监察、行政预防、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能进行了有效整合。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过去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还大大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效率和权威性。
具体来说,通过部门归并,实现了从“九龙治水”到“一龙治水”的转变。过去,不同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信息不畅、协调困难,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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