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精简文件
1.严格发文要求。机关每年下发文件的总数要从严控制,保持文件总量适度。对上级机关文件明确要求配套细化的,相关处室要及时做好配套落实工作,确保上下衔接、系统协同。上级机关文件政策措施具体、具备直接执行条件,且无明确要求必须制定贯彻文件的,一般可不再发文。非工作必需,一般不在文件中要求下级出台配套文件。杜绝重发文、轻落实和随意发文、一发了之等问题发生。
2.提高文稿起草水平。文稿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主持、指导公文起草工作并严格把关,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起草文稿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位大局研究问题、谋划工作,文稿内容要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我省我局实际,杜绝照抄照搬、东拼西凑和擅自突破、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广泛征求意见并协调一致,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语言精练。
3. 控制文件规格及印发范围。对外单位来文来函征求意见、系统内同级部门公务往来、日常工作通知部署等事项,能以便函等形式印发的,不以正式编号文件形式印发。严格执行文件印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不得随意加印文件。
4.严格审核签发。充分发挥办公室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不该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确需发的文件优质高效。坚持“先审核后签发、谁签发谁负责”原则,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局领导要对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切实负起审稿责任。
5.提高办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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