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扶贫是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市医保局将医保扶贫视为重大政治任务,遵循“保基本、可持续,精准扶、稳脱贫,长效防返贫”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医保扶贫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功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的医保参保率达到100%,并享受待遇倾斜,保障更加有力,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成员单位间数据信息沟通共享不及时”的问题,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了贫困人口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比对的长效机制。通过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了医保扶贫对象动态信息库,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比对工作,确保医保扶贫对象信息库与医保结算系统无缝对接,能够实时监控贫困人口的门诊、住院费用负担及医保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此外,还加强了对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就医治疗、待遇保障、费用结算等环节的监测,积极推行精准扶贫措施,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均已参加了医保。
二、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补贴政策
为确保每一位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医保的保障,市医保局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的合作,优化工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实现了贫困人员在居民医保、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扶贫特惠险等方面的“全覆盖”。依据10月份由相关办公室提供的最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确认所有贫困人员均已参保。此举不仅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经济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应对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2.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市医保局将所有已参加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员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具体来说,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被降低至5000元,对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50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超过30万元的部分,则可获得80%以上的补偿。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减轻了贫困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为他们的健康和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医保扶贫实效
为了进一步提升医保扶贫的实际效果,市医保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例如,设立了医保扶贫服务窗口,为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报销流程,缩短报销时间;开展了医保政策下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贫困人口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建立了医保扶贫热线,解答群众咨询,收集民意反馈,及时解决群众在参保、就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市医保局始终将监督贯穿于医保扶贫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严防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发生。同时,建立健全了医保扶贫绩效评估体系,对医保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到实处,真正惠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市医保局在医保扶贫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重要力量。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坚信,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医保扶贫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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