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国外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旧城保护
诗人纳乔姆·希格梅有句名言:“人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能忘却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貌”。在这个意义上讲,进行旧城保护、保存城市记忆无疑是城市更新中的重要议题。旧城保护通过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寻求一种新陈代谢的平衡,以焕发城市的勃勃生机与无限活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通过分析国外城市更新过程中旧城保护的先进经验,探寻城市更新中有效推进旧城保护的路径。
注重传承利用。旧城保护中对彰显着城市品质与个性的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有效解决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之间的矛盾。以新加坡为例,20世纪80年代中期,新加坡政府就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原有的市政厅、最高法院、老庙宇、老教堂以及华人、印度人、马来西亚人等聚居区执行了严格的保护性更新政策,并且要求必须保留新加坡70000余座具有历史记忆、文化特质的旧建筑,延续多元文化内涵的城市形象。1994年4月,新加坡城市重建和古迹保存局联合举办名为“展示我们的建筑遗产,追求高质量的修复”的展览,展示了通过建筑遗产的保留修复、活化利用,如何塑造了一个更有历史特征和无限魅力的城市。巴黎在旧城保护和传承利用上也具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巴黎的Marais社区,有许多保护起来相对困难的古老民居,针对这些民居,城市一般会先通过赎买方式获得其产权,然后再将其转变为博物馆或文化组织的办公室。例如,Viltier旅馆经过改扩建并成功转型为一家现代艺术馆,不仅保留了原有建筑的历史风貌,还赋予其新的功能和生命力。
加强立法保障。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城市更新中高度重视旧城保护的立法工作,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旧城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英国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早在20世纪60年代,英国就颁布了《城乡规划法》(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明确规定了城市开发与建设的基本原则,其中特别强调对历史建筑和保护区的严格管控。随后,在20xx年,英国又出台了《国家遗产保护法》(National Heritage Act),进一步完善了旧城保护的法律框架。该法案不仅明确了各级政府在旧城保护中的职责,还规定了详细的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每一项保护措施都有法可依。此外,英国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如英格兰遗产委员会(English Heritage)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旧城保护工作,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推动公众参与。旧城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意大利罗马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罗马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到旧城保护的过程中来。首先,政府通过举办各类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向市民普及旧城保护的知识和意义,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其次,政府建立了多个志愿者团队,定期组织市民参与旧城保护的实际行动,如清理古迹周围的环境、协助考古发掘等。再次,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听取市民对于旧城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和调整。例如,在制定某区域的改造计划时,政府会提前公布方案草案,邀请市民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最终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需求。这种开放透明的工作方式不仅增强了市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也为旧城保护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创新融资模式。旧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面对这一挑战,一些国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取得了显著成效。美国纽约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纽约市政府在旧城保护工作中引入了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旧城保护项目。例如,对于愿意投资修缮历史建筑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于承担旧城保护工程的社会组织,则提供相应的财政补助。另一方面,政府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旧城保护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设立专项基金,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低息贷款;发行债券,筹集社会闲散资金用于旧城保护。此外,纽约市政府还积极推动公私合营(PPP)模式的应用,通过与私人企业合作共同完成大型旧城保护项目。例如,在曼哈顿下城的复兴计划中,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将部分历史街区改造成集商业、居住、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既保留了传统风貌,又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强化科技支撑。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手段在旧城保护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日本在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近年来,日本政府大力推广数字化技术在旧城保护领域的应用,通过建立数字档案、虚拟现实展示等方式,实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精准管理和高效利用。首先是建立全面系统的数字档案库。日本文化厅联合各地方政府及相关科研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详细测绘和数据采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三维数字模型。这些模型不仅记录了建筑物的外观形态,还包括内部结构、材料成分等信息,为后续的修复和维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其次是开发虚拟现实展示系统。借助VR/AR技术,游客可以在不接触文物的情况下,身临其境地感受历史场景的魅力。比如,在京都祇园地区,游客可以通过佩戴VR设备,穿越时空回到江户时代,亲身体验当时的市井生活。此外,日本还在文物保护方面广泛应用了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实现了对文物状态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了保护效率。
坚持可持续发展。旧城保护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既要注重当前的保护效果,也要考虑长远的发展前景。德国柏林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典范。柏林市政府在旧城保护工作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努力打造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一方面,政府通过优化交通布局、增加绿地面积等措施,改善旧城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例如,在波茨坦广场的改造项目中,政府保留了原有的绿化带,并新增了多处公共绿地,使整个区域变得更加宜人舒适。另一方面,政府还积极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如在一些历史建筑的修缮过程中,采用了太阳能板、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设施,既降低了运行成本,又符合环保要求。同时,柏林市政府还十分重视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通过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旧城注入新的活力。例如,在米特区,众多艺术家工作室、画廊、设计公司纷纷入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创意产业集群,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游览,促进了当地经济繁荣。
综上所述,国外城市在旧城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不断创新和完善旧城保护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城市更新中的旧城保护工作,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具体而言,我们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旧城保护工作有章可循;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进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保护水平和管理效能;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实现城市更新与旧城保护的良性互动,共同谱写城市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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