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按照省委农工部《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状况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伴随着农业生产由分散的、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的商品化社会生产而产生的,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逐步发展
围绕富民产业,我市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基地“三位一体”相互关联配套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累计达到365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02家)。累计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254个,社员人数4.4万户,社员出资额达24.4亿元。这些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还促进了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通过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保障了农产品销售渠道,稳定了市场价格,增强了农民的市场议价能力。
2.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规范了内部管理。推出了“动态管理、末位鞭策”、“三推两聘”、“三年一聘、合同管理”、“三方考评机制”和“星级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评定办法”等新办法新机制,进一步规范乡镇农业综合站内部管理,增强综合站的公益性服务功能。二是规范了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了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确保农业技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到每一位农户手中。此外,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加强了对农技人员的培训,提升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农业科技真正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市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供给不足,供需不匹配
目前,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供给仍显不足,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农业技术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服务覆盖面有限,难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同时,服务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和个性化,无法适应不同农户的多样化需求。例如,部分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产中环节,而对于产前和产后环节的服务相对薄弱,导致农民在选择服务时面临诸多不便。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升。
2. 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完善
在当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服务仍占主导地位,而市场化的经营性服务发展滞后。一方面,部分经营性服务组织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导致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农民对服务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3. 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农业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尚未建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环节的技术手段较为落后。这不仅影响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制约了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精准化发展。例如,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往往无法及时获取气象、病虫害防治等关键信息,导致生产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三、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服务设施、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等。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来。此外,要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确保服务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2. 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多元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远程诊断、在线培训等功能。同时,鼓励各类服务组织之间加强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例如,可以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效能。
3. 完善市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准入退出机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同时,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监管,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此外,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高、信誉良好的服务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在于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定期组织农技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活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年轻人,充实到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中来。此外,还可以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总之,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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