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面对农业生产“双高”和“双紧”形势,我市按照中央提出的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潜心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总体局面鼓舞人心,困难问题催人奋进。20xx年3月份以来,我们深入部分典型县市区,对我市农业新型经营组织进行了细致调研,结果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状况
从实地调查情况来看,我市主要存在三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它们相互连接、各展其长,在我市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与此同时,它们在运行模式、功能作用、发展势头以及发展需求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势头最猛
这种由农户自愿联合形成的农民社团性合作社,广泛分布在我市种植、养殖、林果、蔬菜等领域,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它数量最多,发展势头最猛。从全市来看,20xx年共有专业合作社2566家,是龙头经营组织(含龙头企业、龙头中介服务组织、龙头专业化市场等形式)数量的16倍。在任县,截至20xx年底,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79家,按经营范围划分:其中蔬菜类36个,粮棉类78个,农机类20个,畜牧养殖类18个,林果类9个,特色种植类18个。入社社员达15000余户,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2%。在隆尧县,目前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20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56家,畜禽养殖业合作社43家,蔬菜类合作社13家,林果业合作社5家,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社2家,农机合作社1家。合作社成员达1.5万农户,带动6万农民增收致富。从单体规模来看,有些合作社带动的经营面积已相当可观,例如位于隆尧县的xx市惠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480多户入社,种植面积近5000亩,股金由10000元发展到现在的140万元,营销收入达1000万元,在当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经营管理模式来看,专业合作社普遍采用“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通过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产品等方式,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合作社还积极引入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技术,如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等,进一步提升了合作社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许多合作社还注重品牌建设,通过注册商标、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等方式,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认可度。
然而,专业合作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其次,人才匮乏也是影响合作社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农村地区就业机会有限,年轻劳动力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合作社缺乏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最后,部分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有待加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保障社员合法权益。
2. 家庭农场:规模适度,效益显著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近年来在我市得到了较快发展。这类经营主体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或畜牧业生产,并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经营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家庭农场879家,其中粮食作物类家庭农场456家,经济作物类家庭农场237家,畜牧业类家庭农场186家。这些家庭农场平均经营面积达到150亩左右,年均纯收入超过10万元,远高于普通农户水平。
家庭农场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关键在于其科学合理的经营模式。一方面,家庭农场主通常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农业科技信息并应用于实际生产过程中;另一方面,家庭农场注重精细化管理,通过精耕细作、合理轮作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此外,部分家庭农场还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路径,如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实现了产业融合发展。
但是,家庭农场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不少难题。首先是土地流转难度较大,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限制以及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家庭农场难以获得足够稳定的生产经营用地;其次是技术服务支撑不足,虽然各级农业部门提供了大量免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但对于一些新兴技术和复杂问题仍难以满足家庭农场的实际需求;最后是市场营销渠道不畅,受制于自身实力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许多家庭农场的产品销售仍然依赖传统渠道,难以打入高端市场。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力量,组建专家团队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指导,并利用互联网搭建远程咨询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服务模式;三是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参与电商平台建设,借助大数据分析挖掘潜在客户群体,拓展国内外市场空间;四是强化政策引导,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激发其创新创业活力。
3.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组成的一种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各方优势,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良好格局。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6个,涵盖了粮食加工、果蔬保鲜、畜禽屠宰等多个领域,涉及企业150余家,带动农户5万余户,年总产值突破30亿元。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源整合能力强,通过整合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提高了整个产业链条的协同效应;第二,市场竞争力强,龙头企业凭借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和销售渠道优势,可以更好地帮助其他成员开拓市场,增加销售收入;第三,抗风险能力强,当遇到自然灾害或市场价格波动时,各成员可以通过互助合作分散风险,减少损失;第四,社会效益好,不仅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还有利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当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联合体内成员之间信任度不高,合作关系不够稳固,容易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等情况;再如,部分龙头企业对中小农户的支持力度不够,未能真正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又如,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操作细则和监管措施,不利于联合体长期稳定发展。
为此,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企业和农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优秀联合体,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联合体依法依规运作;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典型示范案例,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中来,共同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综上所述,我市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努力开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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