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空巢老人是老龄工作的重点之一,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空巢老人在我国出现以来,各级政府就把对其实施帮扶摆到工作日程上来。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空巢老人的数量迅速增长,并呈现出需求多样化和追求高标准的发展趋势,这不仅给帮扶工作增添了新的内涵,也使其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下,帮扶空巢老人走出生活的困境,告别精神的寂寞,必须要转变视角、创新思维,走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帮扶之路。所谓空巢老人,就是指没有子女或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老年人。他们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及人们价值观念改变的结果。孤独感是这类家庭的共性。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的老龄化,至少有2340万老人独守“空巢”,而在北京市,空巢老人家庭约为45万户,占到老年家庭的38%。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进行制度化帮扶
面对日益增多的空巢老人,政府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使其主导作用走上前台,进行制度化帮扶至关重要。而街道、社区作为帮扶工作最直接的实践者,则更需要以制度的形式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化。在街道,建立领导负责机制,用制度把每项工作、每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身上,要求做到“四有”,即:工作有计划、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工作手册、有专人负责、有目标管理,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工作网络,实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工作格局,使帮扶工作成为一项系统工程。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地区空巢老人的特点,一方面从宏观角度对帮扶工作进行长期规划,形成符合空巢老人发展趋势,提高其生活质量的工作远景目标,如:制定十五计划等。另一方面,从当前空巢老人的需求出发,分年、季、月等不同时间段,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拿出详细且实施性强的短期计划和部门计划,使帮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衔接紧密。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实现社会化帮扶
社会化帮扶是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压力,提升帮扶工作的效果。首先,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各类慈善机构、志愿者团体、非营利组织等,具有灵活性强、贴近群众的优势,能够深入到空巢老人的生活细节中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例如,一些社区志愿服务队定期走访空巢老人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还有一些专业护理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确保他们在家中也能享受到专业的医疗照顾。其次,要鼓励企业参与帮扶工作。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或捐赠物资等方式,为改善空巢老人的生活条件贡献力量。比如,某些大型超市为周边社区的空巢老人提供优惠购物卡,或者定期举办爱心义卖活动,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资助贫困空巢老人。最后,要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尽管许多空巢老人的子女由于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无法常伴左右,但可以通过电话问候、视频聊天等形式保持联系,给予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同时,倡导邻里互助,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让每一位空巢老人都能感受到来自周围人的关心和温暖。
三、注重专业培训,推进专业化帮扶
为了更好地满足空巢老人多样化的需求,必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帮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学、社会学、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使他们能够准确把握空巢老人的心理特点和健康需求,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服务。例如,针对部分空巢老人可能存在抑郁情绪的问题,可以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专题讲座,指导工作人员如何识别早期症状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另一方面,要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帮扶队伍。如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医护人员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患有慢性疾病的空巢老人提供定期体检和康复指导;招募具备社工资质的专业人士担任社区工作者,协助处理复杂的社会事务,保障空巢老人权益不受侵害。此外,还应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对从事空巢老人帮扶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促进空巢老人帮扶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可以增强公众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度和理解度,激发更多人参与到关爱空巢老人的行动中来。一是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齐发力,宣传报道有关空巢老人的故事案例,展示社会各界为其提供的帮助成果,树立正面典型形象,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每年重阳节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敬老月”系列活动,通过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共同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将关爱空巢老人纳入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从小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社会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五、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障空巢老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依据。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填补现有法律空白。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结合当前老龄化社会的新特点新情况,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有关空巢老人特殊权益保护的内容,明确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责任义务,确保各项帮扶措施有法可依。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空巢老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侵害空巢老人权益的行为,依法严惩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空巢老人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安全。三是优化司法救助制度,减轻空巢老人诉讼负担。简化诉讼程序,降低立案门槛,为经济困难的空巢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综上所述,帮扶空巢老人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只有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才能真正让每一位空巢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福祉,过上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未来,我们将继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空巢老人帮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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