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范文网 首页

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04 华博范文网

  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类物业在保修期满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该资金旨在解决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公共设施老化、损坏等问题,确保社区环境整洁、安全、舒适,增强居民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四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属地统一管理、政府监督、监管分离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防止挪用或滥用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第五条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湘西高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人民......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