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动全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以“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为总体思路,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区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现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目标
空气:
PM2.5浓度奋斗目标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奋斗目标81.4%;PM10、NO2、O3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较202x年分别削减8%以上和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x年削减4.7%以上;全区降尘量年均值不得高于3.3吨/平方公里·月。
水:
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50%以上;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河道年度优Ⅲ比例达到7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放总量达到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土壤:
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大气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VOCs治理,建设“绿岛”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区将与市监、工信等部门紧密合作,严格执行地坪、船舶、木器、车辆、建筑用墙面、工业防护6项涂料以及胶黏剂、清洗剂等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确保源头控制到位。通过建设“绿岛”示范项目,集中处理企业废气,降低分散排放带来的环境压力。同时,加强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对重点企业的实时监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少VOCs排放。
2. 完成涉VOCs各类园区、企业集群的排查整治及VOCs储罐排查治理
针对涉VOCs排放的各类园区和企业集群,我们将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销号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此外,加强对VOCs储罐的排查治理,确保储罐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从根本上杜绝VOCs的无组织排放。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清新的空气。
3. 推进燃气、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炉窑的超低排放改造或“回头看”工作
燃气、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炉窑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此,我们将积极推进这些设施的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其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对于已经完成改造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其运行情况,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
4. 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强化餐饮油烟监管
生活源污染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我们将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特别是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监管。对重点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时掌握其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超标排放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减少日常生活中的污染排放。通过多方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清洁、宜居的生活环境。
5. 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联合相关部门对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扬尘污染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将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联合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具体措施包括: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确保道路湿润,减少扬尘;加强对码头堆场的管理,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如覆盖、喷淋等,减少粉尘飞扬。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二)加强水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
水污染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一方面,加大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投入,提升其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应对日益增长的污水量;另一方面,新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填补空白区域,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其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通过这些措施,全面提升我区的污水处理能力,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2.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具体措施包括:划定并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污染源;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对水源地的影响。通过这些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3.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黑臭水体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将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具体措施包括:对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如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黑臭水体;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治理工作得到群众支持。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恢复水体生态功能,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水环境。
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是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我们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农业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包括: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农药残留;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农田退水的管理,建设生态沟渠和湿地,净化农田排水。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三)强化土壤污染治理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具体措施包括:成立详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聘请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采样、分析和评价;建立详查数据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信息,为后续治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这些措施,全面掌握我区土壤污染状况,为精准施策提供支撑。
2.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
对于已查明的污染地块,我们将加强风险管控与修复,确保其不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具体措施包括:对污染地块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污染程度和用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方案;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使其达到安全利用标准;加强对修复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和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污染反弹。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消除土壤污染隐患,保障土地资源的安全利用。
3. 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农用地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源,必须加强分类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对农用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明确不同类别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确保其不被污染;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实行轮作休耕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这些措施,全面提升我区农用地管理水平,保障农产品安全供应。
4. 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防止其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其安全处置;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填埋量;加强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本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管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四)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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