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通报今年以来河长制工作有关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河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各项基础工作有序开展
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履职。各级河长认真按照巡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县级河长每月开展巡河一次,乡镇河长每月开展巡河4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2次。今年以来,全县县级河长巡河45次,乡镇级河长巡河3852次。同时,针对生猪养殖污染、企业涉水污染、小流域水质问题等河湖突出问题,召开8次专题会议,协调各有关单位,发挥合力,促问题落实。
2. 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201x年我县继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所有河湖(库)进行排查,全面摸清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摸排上报“四乱”问题79起,销号79起;水利部暗访反馈问题3起,销号3起;省厅暗访反馈问题40起,销号39起,剩余1起XXX村涉河违建正在整改;珠委卫星遥感疑似涉河建设项目26起,其中2起认定为涉河违建,销号1起,剩余1起XXXX寺养鸭场正在整改。各类“四乱”问题均按照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小问题及时整改,疑难复杂问题重点推进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3. 强化明查暗访力度促问题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对乡镇开展随机暗访,重点暗访河湖“四乱”问题,201x年至今共暗访乡镇18个,发现问题9处,发出河长令1份,交办单7份,交办函1份。同时,联合县委督查室对坪埔电站库区保洁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有效促进了电站业主主动整改问题。通过明查暗访、“一月一抽查”等形式实施河长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挂号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二)强化河湖治理与保护
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工程15公里,清理河岸垃圾约500吨,种植护岸植被300亩,有效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特别是在XX河段,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不仅提升了水质,还恢复了部分湿地功能,吸引了大量候鸟栖息,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
2. 推进水资源保护。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非法取水案件12起,关闭无证取水井20口,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流程,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特别是对XX水库这一重要水源地,我们加强了日常巡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其水质始终保持在Ⅲ类以上标准。
3.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为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我们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全县新建和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铺设污水管网50公里,基本实现了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和农村地区,我们推广了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有效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三)完善河长制长效机制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我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排名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了4次河长制工作专项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机制。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公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河长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开发了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河长巡河、问题交办、整改落实等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系统上线以来,累计记录巡河次数超过5000次,处理问题100余件,大大提高了河长制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此外,我们还开通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增强了社会互动性。据统计,今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举报河湖问题的数量较去年增长了30%,充分调动了公众的积极性。
3. 强化宣传引导。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我们加大了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了10次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特别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水生态保护意识。同时,我们还邀请媒体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成效,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河湖治理
强化源头治理。我们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一方面,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制度,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另一方面,加强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保持在98%以上。此外,我们还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切实改善河湖水质。
2.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我们将以打造美丽河湖为目标,深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完成全县主要河流的生态修复任务,重点实施河道清淤疏浚、护岸绿化、湿地恢复等项目,全面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特别是对一些受损严重的河段,我们将采取人工干预措施,加快生态修复进程,力争早日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景象。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河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生态保护,形成多方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3. 完善河湖管护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河湖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河湖巡查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巡查力量,提高巡查频次和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河湖问题。三是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定期开展河湖健康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
严格水资源管控。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一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二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到20xx年全县万元GDP用水量比201x年下降20%以上。三是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评估,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
2.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我们将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依法依规调整优化保护区范围,确保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科学合理。二是强化饮用水源地巡查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地环境的行为,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是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四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3. 推进水价改革。我们将按照市场导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一是合理调整居民用水阶梯价格,适当拉大阶梯差价,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二是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超定额用水部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用水成本。三是探索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综合考虑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承受能力,逐步推行计量收费,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三)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
推动河长制法制化。我们将积极推动河长制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一是研究出台河长制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明确河长制的法律地位和职责权限,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完善河长制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河长制工作流程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加强河长制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我们将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河湖管理和保护。一是建立健全公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湖问题监督举报,对举报属实者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河湖清洁、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搭建公众交流平台,通过网络论坛、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及时回应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3.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我们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的智能化水平。一是加快智慧水务建设,整合现有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县的智慧水务平台,实现水资源管理的可视化、智能化。二是推广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河湖巡查效率和精度。三是建立河湖大数据中心,汇集各类河湖管理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四是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河湖生态保护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强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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