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清廉村居”建设启动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打造“组织清廉、干部清廉、村(居)务清廉、项目清廉、民风清廉”的“清廉村居”为目标,为建设“清廉xx”奠定基础、为有力推进乡村建设提供源动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扎实推进清廉组织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文化建设等纳入村(居)党组织“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其自觉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政治功能,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环节将党章党规、廉政建设等纳入党内政治生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不断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二是健全清廉村(居)工作体系。加强村(居)党组织对村(居)事务的全面领导,构建村(居)民自治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为补充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村(居)党组织每半年听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报告一次(居)务监督情况和清廉村居建设情况,掌握情况,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村(居)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加强重点村分类管理。我县对全县x个村(居)按照“廉政风险村、治理困难村、矛盾易发生村、民族宗教关系复杂”四类村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制定针对性措施,抓好问题和风险苗头遏制、事前预防、事中整顿。去年以来,对四类重点村排出来的x个问题,制定出整治措施x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扎实推进清廉队伍建设。一是从严选配村干部。把眼光瞄准青年、回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致富能人、行业大学生等群体,切实把思想素质好、能力水平高、群众威信好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干部队伍中来。通过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等方式,确保选准用好村(居)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选拔过程中,严格考察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和群众口碑,确保选出的干部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农村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了解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和作风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表现优秀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对存在问题的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注重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引导村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村干部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三)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务建设。一是规范村(居)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具体要求,确保村(居)务公开透明、真实有效。重点公开财务收支、土地征收、项目建设、低保评定、扶贫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清楚明白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和每一个项目的进展。充分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完善村(居)务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同时,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对村(居)务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三是强化村(居)务审计监督。定期开展村(居)财务审计,重点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村(居),加大审计力度,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通过审计监督,促进村(居)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扎实推进清廉项目建设。一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对于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加快审批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开工、早日见效。同时,加强对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管,严禁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竞争。二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可靠、安全耐用。加强对原材料采购、施工工艺、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留隐患。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予交付使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注重项目绩效评估。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建成项目进行跟踪问效,评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建设提供参考借鉴。对于效益显著的项目,积极推广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于效益不佳的项目,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五)扎实推进清廉民风建设。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评选表彰一批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文明户等,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二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本地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古建筑、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结合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进邻里和睦相处。三是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破除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等新风尚。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美丽宜居家园。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我县自“清廉村居”建设启动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已有成果,持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清廉、干部清廉、村(居)务清廉、项目清廉、民风清廉”的目标,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保障。我们将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带动更多地区共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建设和谐美丽新农村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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