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问题整改滞后的检查(检讨)
20xx年xx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到x县进行督察时,指出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存在垃圾填埋不规范、渗滤液积存较多且设备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之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其作为线索移交省纪委,近日省纪委作出了对县委县政府、县级分管领导和县住建局负责同志的问责处理意见。这起事件给全省、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我们深感自责与愧疚,特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一、事件经过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场位于x县x镇x村,系20x年由x集团有限公司采取“TOT模式”投资兴建,20x年6月正式建成投入运行。20x年初,县政府决定新增一套20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以解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积存问题。但由于渗滤液进水浓度变化较大和工艺设计本身的缺陷,调试中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未能达到设计日处理200吨的要求。截至20x年1月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时,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实际积存已达约1.7万m³(其中库区1.3万m³、调节池0.4万m³)。20x年1月16日,省环保督察组在x县检查后指出:x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垃圾填埋不规范、渗滤液积存严重、设备处理能力不足等。
面对这些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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