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执法检查计划,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受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将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全面了解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饮用水水源保护、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及考核、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情况。4月12日,全省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常委会主任蓝良兴对我县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学习动员培训会,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4月29日至6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带领两个执法检查组,深入9个乡镇和10个部门(包括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旅游局)进行了详细检查。期间,共召开了19场座谈会,邀请了相关单位(乡镇、村)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参加,实地考察了县城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澄照钢管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滩坑库区、垃圾处理设施以及相关乡镇(村)的水源地,并走访了部分农户和企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各级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水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党校培训基地以及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我县大力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水污染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通过村民大会、广播等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水环境保护中来。
(二)完善法规,强化制度保障
为确保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有效实施,我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例如,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
(三)加大投入,提升治理能力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提升治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一方面,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项目,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源整治等关键领域。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项目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此外,我县还加强了科技支撑,引进了一批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了污水处理效率和质量。例如,县城污水处理厂采用了MBR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大大提升了污水处理效果,出水水质达到了国家一级A标准。
(四)严格监管,确保水质安全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我县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划定了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并设置了明显的标志牌。同时,加强了对保护区内的巡查和监测,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对于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我县与周边县市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定期交换水质监测数据,共同应对水污染问题。此外,我县还加强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针对工业污染源,我县实行了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或整改。例如,澄照钢管企业通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废水零排放,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企业。
(五)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农村水环境治理是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了一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同时,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对于规模化养殖场,我县推行了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养殖场建设沼气池、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实现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例如,某大型养猪场通过建设沼气发电项目,不仅解决了粪污处理问题,还产生了经济效益,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部分法规落实不到位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部门和乡镇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例如,部分乡镇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视不够,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及时,影响了治理效果。此外,一些企业在环保投入上存在不足,治污设施老化或运行不稳定,难以达到排放标准。
(二)资金投入不足
虽然我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总体来看,资金投入仍然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问题更为突出,影响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推进。此外,一些重点项目由于资金不到位,进展缓慢,未能按计划完成。
(三)监管力度需加强
尽管我县加强了水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部分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此外,一些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有效的监管,运行维护不规范,导致设施闲置或损坏,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法规落实
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增加资金投入,提升治理能力
加大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和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科技支撑,引进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和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结语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水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持续发力。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美丽家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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