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
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县已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20个,形成了以县级调委会为统领,乡镇调委会为骨干,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的基本布局。同时成立八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作为补充,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制”,设立“新乡贤”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室”等特色调解阵地,初步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
按照县、镇、村三级调委会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人员配置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公开招聘等形式,培优配强专兼职调解员近1300名,其中,县镇调处中心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均已配备由县、镇财政保障的专职调解员,积极吸纳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确保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此外,还注重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调解员授课,传授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和心理疏导方法,切实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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