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司法建议工作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重要抓手。我们应当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把脉开方”,建言献策,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选好题。司法建议应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切身需求。我们要凝聚集体智慧,探索将司法建议议题纳入庭务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固定流程,围绕疑案难案中折射的社会管理问题,讨论是否发送、如何发送司法建议;深耕专业审判,依托金融、道交、家事、未成年人、环资等专业审判,深入挖掘类案中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促推类案纠纷从源头得以化解;强化数智赋能,借助司法大数据对当事人成讼的风险、原因、特点等进行面上分析与点上研判,并在内部开展数据会商,为政府部门、有关企业提供定制式“涉诉法治体检报告”,以法治之力助推法治政府、营商环境建设。
立足规范建设,切实严管理。司法建议需在形式和内容上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审慎“开方”。我们要压实主体责任,可以安排专人编写司法建议指导手册并下发各业务部门,对司法建议编写要求、报送签发程序、审核流程等予以明确,确保格式零错误、内容高质量。借助数字平台对司法建议签发及回函录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以动态追踪做到有始有终。要落实双向沟通机制,在正式发送司法建议前,视情先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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