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林峰,男,196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10月参军,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3月从部队转业到上高县国土资源局从事普法宣教工作,现任县国土资源局人秘股副股长。一路风雨一路歌,胥林峰同志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军人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满腔热情地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在平凡的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方方面面的赞誉和肯定。20xx至20xx连续三年被《中国国土资源报》评为优秀特约记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优秀通讯员。20xx年被评为上高县普法先进工作者。
潜心学法 争当排头兵
俗话说:“打铁先要身硬”。在普法宣教工作岗位上,首先要求自身有过硬的法律水平。胥林峰同志以前学的是医学专业,对普法宣教工作是外来汉,为尽快进入角色,首先,他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并制定每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每天他坚持挤出三个小时学习“四五”普法法律法规知识,摘录了近十万字的学习笔记。其次,他还向从事普法工作的老同志学习,不懂之处虚心请教,直至弄懂弄通为止。为了全面完成国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任务,他身体力行,全身投入,自学了每年要求学习的普法内容和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同时,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单位和地方干部职工群众讲授。如:局机关每周一小时组织普法学习,几乎他一个人承包;每年的“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的上街咨询,每次都有他的身影。20xx年的“6.25”全国土地日宣传,为了使宣传效果不受影响,他不顾身体的不适,强忍着胃口疼痛,顶着炎炎烈日,在县城街心花园解答了20余名群众提出的土地、矿产等方面的问题30多余个,直到咨询活动结束,才到医院去就诊。他常说,“只有自己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的身份。”
创新方式 普法入民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普法方式已难以满足需求。胥林峰同志深知这一点,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形式,力求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他利用网络平台,开通了“上高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同时,他还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等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20xx年,胥林峰同志带领团队深入农村,针对农村土地纠纷频发现象,专门制作了《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免费发放给农民,受到了热烈欢迎。同年,他还策划并实施了“法治文化下乡”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到文艺表演中,寓教于乐,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法治文化的内涵,提升了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服务大局 助力法治建设
胥林峰同志始终将个人的普法工作与国家的法治建设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上高县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他主动作为,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20xx年,上高县启动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胥林峰同志积极参与,协助起草了《上高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他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在他的努力下,上高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此外,他还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作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胥林峰同志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对他多年来辛勤付出的最好肯定。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胥林峰同志始终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20xx年,一位名叫李明的村民因土地使用权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双方矛盾激化,险些酿成严重后果。得知这一情况后,胥林峰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耐心细致地为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事后,李明特意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表达了对胥林峰同志的感激之情。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胥林峰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
展望未来,胥林峰同志表示,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身到普法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推动上高县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他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胥林峰同志的事迹,不仅展现了他个人的风采,更体现了上高县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的精神风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赞歌,激励着更多的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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