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范文网 首页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条件下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思考

2024-12-06 华博范文网

  摘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部组成要素实现现代化,《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政府采购工作进入正规,但从运行情况看,政府采购市场运行和治理还没有完全走上法治化轨道,机构设置重叠、采购程序繁琐、供应商选择狭窄、集中采购项目泛化、法律责任承担不力等问题制约政府采购法制化进程,本文通过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法律规范、深化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科学精准高效管理、实施全面有效监督六个方面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治建设

  一、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实现政府与政府采购市场之间关系平衡的重要保证。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行为,具有一定行政色彩,容易破坏政府采购市场运行秩序,因此完善政府采购法治建设是维护市场公共利益,实现政府采购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平衡政府与政府采购市场关系的重要保证。

  (二)推动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途径。在政策主导下,政府采购面临诸多困境,暴露不少问题,反映出政府行政性管理思维对政府经济活动制约作用的局限性,化解行政机制干扰市场运行规律,完善政府采购市场调控,必须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三)避免出现违规操作违法乱纪行为的有效手段。法律是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最有力的武器,对于政府采购来讲,权力和约束并行,但在利益驱使下,容易出现监守自盗、滋生腐败的问题,建立完善系统的政府采购法律机制,可以有效预防违法违规问题,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当前政府采购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重叠职责界限不清晰。按照政府采购要素构成,采管和监督应分别设置机构,但现行政府采购的代理、管理和监督机构通常存在职责交叉、权限不清的问题。这不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而且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例如,在某些地方,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同时承担着监督职责,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定位,难以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划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存在困难,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政府采购市场的混乱局面。

  (二)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虽然《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已经出台,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法律条文模糊、实施细则缺失等问题。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一些关键环节的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基层执行过程中难以把握尺度;另一方面,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惩处措施不够严厉,执法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威慑力。这不仅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也削弱了政府采购市场的法治环境。

  (三)采购程序复杂效率低下。政府采购程序繁琐,审批环节多,周期长,严重影响了采购效率。特别是在紧急采购或特殊项目采购时,过长的审批流程可能导致错过最佳采购时机,增加采购成本。此外,复杂的采购程序还增加了供应商的参与门槛,限制了市场竞争的充分性,不利于优质供应商的脱颖而出。这不仅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供应商选择范围有限竞争不充分。当前,政府采购市场上的供应商选择范围相对有限,部分领域甚至出现了垄断现象。这主要是因为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不高,信息发布渠道单一,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难以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过度设置门槛、歧视性条款等问题,进一步压缩了供应商的选择空间。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竞争,不仅影响了采购效果,也不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集中采购项目泛化责任分散。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集中采购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集中采购项目泛化的现象较为突出,许多本应由各部门自行采购的项目也被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这不仅增加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压力,也导致了责任分散,一旦出现问题,难以追责。此外,集中采购项目的过多过滥,也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影响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益。

  (六)法律责任承担不力追责机制不健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现有的追责机制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对于采购人、供应商以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存在“重处罚轻整改”的现象;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往往采取警告、罚款等较轻的处罚措施,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一些违法违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理论研究提升法治水平。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政府采购法治建设,首先需要深化对政府采购理论的研究。应组织专家学者围绕政府采购的基本理论、国际经验、中国国情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为政府采购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指导政府采购实践。此外,还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可操作性。法律法规是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基础,应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使其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具体来说,一是要细化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增强其可操作性,减少基层执行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二是要针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与时俱进;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各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体制机制是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关键,应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政府采购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要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责交叉、权限不清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三是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采购监管,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提升管理水平。信息技术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一是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二是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政府采购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的安全可靠。

  (五)科学精准高效管理提高采购质量。科学精准高效的管理是提升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确保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要优化采购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灵活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要加强合同管理,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四是要强化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实施全面有效监督保障公平正义。监督是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平正义。一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政府采购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政府采购的良好氛围;四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综上所述,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科学精准高效管理,实施全面有效监督,才能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的法治化、规范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