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建以来,政协始终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委员调解在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基层协商,展现优势特色,在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下面结合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我谈几点看法。
一、“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政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政协协商和“有事好商量”职能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政协和法院共同创建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落实党的XX报告提出的“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是促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多元解纷、深化拓展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是政协履职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政协通过发挥“有事好商量”的职能优势,结合政协委员行业特点和自身特长,努力形成政协协商工作体系,拓宽协商领域和渠道,全面提升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逐步扩大基层政协委员调解试点,实现基层“政协+法院”协商调解全覆盖。继续深化“政协+政府”“政协+基层组织”“政协+信访”等机制协调联动,推进“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坚持协商调解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善于从协商角度助力纠纷调解,能就地化解的通过政协协商解决,不能化解的通过“政协+法院”调解模式解决,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的具体措施
首先,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协和法院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高效运行。制定详细的调解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各方职责,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对政协委员和法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确保他们在调解过程中能够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处理各类纠纷。
其次,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政协+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调解,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参与调解,提高调解的便捷性和时效性。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探索采用专家咨询、第三方评估等多种调解方式,提供更加专业和个性化的调解服务。对于涉及专业领域的复杂案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调解,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再次,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成功案例和先进经验,增强社会各界对这一机制的认识和支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的未来展望
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理论体系,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为“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总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将“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品牌工程,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动“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创新发展而不懈奋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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