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近期我认真研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逐章逐条深学、联系实际研学,基本掌握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收获很大,感受很深。今天,根据会议安排,我从做《条例》的坚定维护者、忠实捍卫者、带头践行者三个方面做个交流。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了解《条例》历史沿革,做《条例》的坚定维护者
1987年,我们党提出“从严治党”。1988年3月,中央纪委常委会开始起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工作,历时9年,于1997年2月27日正式发布试行(13章172条)。《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共经过1997年、20xx年、20xx年、201x年、202x年五次修订。每一次修订都不只是简单的文字修改,既有着内在的继承关系,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我们要做《条例》坚定的维护者,就是要搞清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新修订《条例》坚决落实党的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地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进行了系统化、具体化的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条例》的修订和完善,不仅体现了党对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党在新时代背景下对纪律建设的新认识、新要求。通过严格执行《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和纠正党内存在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是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新修订的《条例》正是这一总要求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它不仅对党的各项纪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还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和要求,如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惩治力度等。这些新规定和要求,既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指导,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做《条例》的忠实捍卫者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不仅是对党的忠诚和信仰的具体表现,也是对个人党性修养的检验和提升。我们要做《条例》的忠实捍卫者,就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而是必须严格遵守的铁律。只有每个人都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形成强大的纪律约束力,确保党的团结统一。为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时刻用《条例》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言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在遵守《条例》方面更应起到表率作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更要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越雷池一步,不碰高压线,不触红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纯洁、行动上正确,为其他党员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是敢于斗争,勇于担当。《条例》的执行离不开广大党员的支持和参与。我们要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包庇纵容。同时,还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身边的同志进行提醒和帮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执行。
三、积极践行《条例》要求,做《条例》的带头践行者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每一位党员的积极参与和主动作为。我们要做《条例》的带头践行者,就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将《条例》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做到知行合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同时,要结合实际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定期检查《条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执行。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教育活动,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形成人人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条例》的执行需要广大党员具备较高的能力和素质。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勇于承担责任,善于破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的要求。同时,要注重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到为民服务、务实高效,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积极践行《条例》,努力做《条例》的坚定维护者、忠实捍卫者、带头践行者,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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