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主要是听取十八届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审议十八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报告,听取第三轮巡察工作筹备意见,聚焦巡察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刚才,我们听取了十八届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审议了第二轮巡察情况报告,讨论了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筹备意见。各位领导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会后县委巡察办要按照会议讨论情况,对报告、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去年10月至12月,十八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建3个巡察组,对3个党委及下辖的xx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这是xx召开之后开展的第一轮巡察。从刚才汇报情况来看,上轮巡察工作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效果是明显的。县委巡察办组织指导到位,各巡察组紧扣政治巡察要求,精准发力,精准巡察,工作务实,发现了一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意见,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总体来看,通过巡察发现了不少问题,既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既有显性的,又有隐性的,而且在不同层面、不同范围、不同程度都有表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政治站位有待提升。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存在抓政治学习教育不全面不深入,立足实际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研究制定的贯彻落实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够强的问题。比如X镇党委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不深入、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村三堆六乱整治不彻底,乱搭乱建现象严重,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新型产业项目繁杂,“一村一品”产业规模不大,引领群众致富作用不明显等等。从中也能够反映出我们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政治“三力”还不够强,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存在“灯下黑”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缺乏力度,导致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甚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如Y镇纪委在查处某村干部贪污案件时,发现该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存在失职失察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该村干部的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这充分暴露出部分党组织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方面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如Z县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且未按规定进行报备,反映出该单位在执行上级规定时存在侥幸心理,缺乏严肃性。此外,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漏洞,如W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导致采购价格虚高,增加了财政负担。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强化政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其次,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明确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加大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再次,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刚性约束。要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制度刚性约束得到有效落实。
最后,要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巡察工作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县委巡察办要及时汇总整理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被巡察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回头看”,评估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总之,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实现x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