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根据省纪委监委“项目化压茬推进,立足实际先抓一批切口小、见效快的问题”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一领域一重点”“小切口”专项治理统一安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摘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省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大抓基层导向,坚持靶向攻坚,聚焦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系统施治、精准施策,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严肃查处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一批制度规范,实现惩、治、防有效贯通,以“小切口”推进“大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二、整治重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纠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资金方面。重点查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以乡村振兴、农林水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以及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重点查纠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资产;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处置农村集体资产;低价转让、出租、承包农村集体资产;资产登记不实、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造成资产流失;以虚假合同、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非法占有、使用农村集体资产。
(三)资源方面。重点查纠违规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未依法依规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擅自改变资源用途;低价转让、出租、承包农村集体资源;资源登记不实、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资源评估,造成资源流失;以虚假合同、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非法占有、使用农村集体资源。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工作进展和成效,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参与意识。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围绕资金、资产、资源三个方面,逐一梳理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为下一步整改提供依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上报,确保不遗漏、不隐瞒。
(四)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施策,逐一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适时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和深层次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依法依规管理“三资”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揭短亮丑,不回避矛盾,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旨在彻底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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