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把学习党史与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目前,各级政法部门按照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要求,积极行动,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然而,回顾过去,基层作为化解群众矛盾诉求的前沿阵地,尽管有“枫桥经验”的引领,但各项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抓住此次全党范围内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契机,开启为民办事的新局面,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本文结合基层派出所的实际,探讨如何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一)工作存在“选择性”
由于基层警力有限,一名民警往往需要管理和服务大量的群众。以某派出所为例,该辖区实有人口约为x万人,配备xx名社区民警,平均每名社区民警需管理服务x万人。面对群众的日常求助和诉求,基层民警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一些民警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群众的一些琐碎求助,尽力相助即可,毕竟还有街道社区等其他部门可以处理”。这种观念导致了一些工作被“放一放”、“摆一摆”,只选择与公安主业紧密相关的求助和诉求进行处理。
(二)工作存在“表面性”
在源头治理方面,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往往是群众反映了问题,才开始跟进;群众再次反映,再继续跟进,长此以往陷入了“怪圈”,在诉求化解和问题解决上不够彻底。例如,噪音扰民问题是12345民意诉求中的热点问题,经过归纳总结发现,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某些特定区域。虽然仅靠公安机关难以完全解决,但目前仍表现出缺乏有效工作举措、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难以让群众满意。同时,像“政法网格员”这样的活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载体,虽然接地气、惠民生,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未能真正让好政策落到实处。
二、提升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理念
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基层民警应充分认识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的关键。为此,可以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学习会等形式,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增强服务意识。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基层警力有限的问题,可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可以借助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智能警务平台等,实现对辖区治安状况的精准掌握和快速响应。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例如,与街道社区、综治办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解决群众诉求,减轻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
(三)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工作实效
在解决群众诉求的过程中,要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反复出现的热点问题,如噪音扰民、邻里纠纷等,可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例如,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可以联合环保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可以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为了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需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暗访等方式,对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结语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当前各级政法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基层派出所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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