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冀办〔202x〕2号)及沧州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以“三难”(征收难、入住难、办证难)、“烂尾楼”、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移交问题为重点,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地毯式”检索,建立了详细的摸排台账,整治了突出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吴桥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在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增量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协调联动,全面排查,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以1995年1月1日至202x年1月30日为时间节点,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通过梳理发展改革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备案)记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的项目土地规划办理记录和不动产登记情况、项目施工许可和预售许可办理记录,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查处记录,并进行网格式实地走访,彻底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了应查尽查、不遗漏。在摸清项目底数的同时,逐一对房地产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了排查,建立了详细的台账,确保排查项目底数清、信息明。
(三)汇总信息,填报系统,全面完成清理规范排查工作。截至202x年3月25日,通过全面摸排,我县共计排查、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49处。经过细致的排查,未发现“三难”(征收难、入住难、办证难)、“烂尾楼”、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移交等问题。问题梳理信息后,第一时间填报了省、市排查系统,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理规范排查工作。
(四)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有效解决存在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分类施策、精准整治的措施。对于“三难”问题,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烂尾楼”问题,我们督促开发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工。对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移交问题,我们明确了移交标准和程序,确保设施能够及时、顺利地移交给相关部门。通过这些措施,有效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为了提高群众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了多次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解读政策,解答群众疑问,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我们还设立了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建立机制,巩固成果,确保长效管理。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已解决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慑。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的长效性和持续性。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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