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xx经开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全市未巡先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市委办《xx市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2月1日全市未巡先改工作会议精神,为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定于近期到各县市区(含xx经开区,下同)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未巡先改工作专项督查。为确保督查工作顺利推进,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xx报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健全整改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未巡先改、立行立改,推动巡视巡察联动整改、协同整改、集成整改。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旨在发现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查时间
202x年x月xx日—x月xx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在规定期限范围内自行安排。各督查组应提前与被督查单位沟通,确定具体督查日期,确保被督查单位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和汇报内容。同时,各组需灵活调整行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确保督查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走访、暗访抽查、入户调查和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对各级未巡先改工作实施情况作出评价、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推动未巡先改工作落实见效,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移交有关问题清单,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的要求。督查过程中,各组应注重方法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既要全面了解被督查单位的整体情况,又要关注具体问题的具体表现,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督查重点
(一)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组织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情况;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落实;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此外,还需检查各级党组织是否建立健全了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能够持续巩固和深化。
(二)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否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负责、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是否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还需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制度建设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否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此外,还需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将制度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群众满意度情况。各级各部门是否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公开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是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还需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建立了整改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确保整改工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未巡先改工作专项督查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督查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督查结果真实可靠。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地评价被督查单位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夸大其词,不隐瞒事实,不偏听偏信,确保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纪律,规范操作。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要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督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敏感信息。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督查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强化整改,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未巡先改工作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彻底整改。要注重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总结反馈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撰写督查报告,对被督查单位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查报告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以适当形式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并抄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被督查单位要根据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七、后续跟进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整改工作跟踪机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各单位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整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此次未巡先改工作专项督查,我们相信,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未巡先改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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