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行,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我进一步感受到新《条例》是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部法规,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必须让规矩意识真正在头脑中树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党员干部讲规矩,首先要强化党性修养,始终重视和不断解决思想入党问题,持续夯实讲规矩、尽职责的思想根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发生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违纪腐败案件,根子都是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守规矩必须加强思想武装,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主要内容,制定好学习计划,及时学习掌握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提升理论素养、政治修养和讲纪律、守规矩的自觉性。二是树牢“四个意识”。讲规矩,最重要的就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听招呼、听指挥,在实际工作中,对上级命令指示做到不讲价钱、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畅通无阻。三是强化政治意识。贯彻落实《条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上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党员干部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要始终牢记职责,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必须让规矩意识真正在决策中用起来
规矩意识是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基本的政治素养,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必须强化集体领导,发扬民主作风,维护内部团结。要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条例》将“集体决定、分清责任”增加为问责原则,这不仅是对以往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当前形势任务的适应。在决策过程中,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同时,要明确责任,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决策执行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对于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问责,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决策环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必须让规矩意识真正在行动中体现出来
规矩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只有将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检视自己的言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确保自己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二是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单位形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面对困难和挑战,要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必须让规矩意识真正在监督中得到强化
监督是规矩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规矩落地生根。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方式。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履职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完善外部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加强自我监督。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问题,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财产、收入、投资等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审查。
五、必须让规矩意识真正在教育中得到深化
规矩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通过不断的教育引导来实现。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规矩意识的基石。要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增强守规矩、尽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增强规矩意识的重要途径。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道德修养,增强规矩意识。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三是加强法治教育。法治教育是增强规矩意识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依法办事,依规履职。要加大对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
总之,规矩意识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是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规矩意识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让规矩意识真正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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