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保供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电力保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10月30日全省电力迎峰度冬保供部署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最复杂困难局面,强化电力供需风险防控,坚守不发生电力供需严重失衡的电力运行安全底线,确保四季度及迎峰度冬期间全省电力供需平衡。2. 坚持民生优先。严格落实“保供六条”,牢牢守住“保供十条底线”,全力做好民生和重点领域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可靠用电。3. 坚持内外并重。集各方力量,内挖潜力、外扩资源,保机组检修、保电煤供应、保外电入某,多举措保障电力稳定供应。
(二)工作目标
努力确保“电煤稳供、机组稳发、电网安全、用电有序”,以“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为目标,切实保障20xx年四季度及迎峰度冬期间全省电力稳定有序供应,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电力保障。
二、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形势
从供应看,度冬期间省内新增发电能力有限,为某某电厂,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电力外购方面,受制于西北、西南等电力输出省份供需紧张因素影响,外购电大幅低于预期。综合省内、外情况,度冬期间全省稳定电力供应能力约2600万千瓦。从需求看,预计全省最高用电负荷达3000万千瓦,极端情况下将突破3100万千瓦。应对高峰和极端情况下用电需求,将存在400-500万千瓦供应缺口,电力供应形势严峻,需采取有序用电、区别用电等措施保障全省用电秩序平稳和电网安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保障供应22条措施)
(一)全力推进稳发稳供
强化机组检修管理。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确保检修质量,提高机组可用率。同时,加强机组运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机组在关键时刻能够稳定运行。省能源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发电企业的检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检修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 加大电煤储备力度。各燃煤发电企业要积极与煤炭生产企业对接,确保电煤供应充足。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优先保障电煤运输,确保电煤及时到位。同时,建立电煤储备预警机制,一旦发现电煤库存低于警戒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电煤供应不断档。
3. 优化电力调度策略。省电力公司要加强电力负荷预测,科学合理安排发电计划,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特别是在用电高峰期,要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电力供应,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加强与周边省份的电力调度协调,争取更多外购电支持,缓解省内供电压力。
4. 提升新能源发电能力。加快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并网进度,提高新能源发电比例,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同时,加强对新能源发电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仍能保持较高的发电效率,为全省电力供应提供有力补充。
5. 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形成多元化的电力供应格局。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激发发电企业提高发电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积极性,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二)强化需求侧管理
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有序用电方案,明确各行业、各领域的用电优先级。对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要严格控制其用电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用电需求。同时,加强用电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用电意识,共同应对电力供应紧张局面。
2. 推广节能技术应用。加大对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节能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浪费。同时,加强对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大型用电场所的能耗监测,推动其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电力需求响应体系,鼓励用户参与电力需求响应,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行为,实现电力供需动态平衡。对于积极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提高其参与积极性。
4.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同时,加强电力设施周边环境治理,防止因外部因素导致电力设施故障,影响电力供应。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电力供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特别是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可能导致的大范围停电事件,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应急队伍随时待命。
2. 强化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电力供应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演练,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实际应急处置中能够做到快速、准确、有效。
3. 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电力供应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电力供需变化情况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于重大电力供应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确保信息畅通,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 做好舆论引导。加强电力供应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社会恐慌。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展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保障电力供应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的电力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电力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负责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和电力调度协调;省经信委负责工业领域有序用电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省住建厅负责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省公安厅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省财政厅负责相关资金的保障;省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省电力公司负责电力生产和供应的具体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
省电力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电力保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力保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用电意识。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电力保供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四季度及迎峰度冬期间全省电力供应稳定有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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