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明确监测内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开展定期检查,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对接,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核查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快速发现、快速响应,早干预、早帮扶。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建立健全“遇困即扶”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施策、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帮扶。进一步总结完善和优化提升农业保险、防贫保险功能,拓展“两项保险”抵御灾害、抗击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水利局、住建局、教科体局、卫健委、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人社局、果业局、就业局、金融局等,各乡(镇)〕
(二)着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统筹协调和推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倾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义务教育保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完善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多种方式,确保住房安全。巩固饮水安全保障,维护和改善农村供水设施,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三)持续加大产业就业扶持力度。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围绕我县资源禀赋,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二是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强化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四是拓宽销售渠道,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手段,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增加农民收入。五是加强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六是优化就业服务,搭建就业信息平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文旅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
(四)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特困人员供养,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三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四是加强残疾人保障,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提供康复、教育、就业等服务。五是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得到保障。六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残联、教科体局、卫健委、人社局等,各乡(镇)〕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四是深化农村公共服务改革,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五是深化农村社会治理改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局、教科体局、卫健委、司法局等,各乡(镇)〕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优化乡村空间布局。一是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分类推进村庄发展。二是优化村庄布局,引导人口向中心村、小城镇集中,促进人口、土地、产业等要素合理配置。三是加强乡村风貌管控,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景观,避免“千村一面”。四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等,各乡(镇)〕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一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二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四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五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工信局等,各乡(镇)〕
(三)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依托我县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二是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挖掘乡村文化和生态资源,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三是支持返乡下乡创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四是加强农村电商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五是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农业综合体、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文旅局、人社局等,各乡(镇)〕
(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二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四是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五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新风正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科体局、文明办等,各乡(镇)〕
(五)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一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四是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五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各乡(镇)〕
(六)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四是加强农村德治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五是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村社会组织,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司法局、文明办等,各乡(镇)〕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广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
总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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