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川安办关于印发xx省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和《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危化品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通过为期一百天的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做好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及阶段划分
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各相关部门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燃气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全面排查燃气经营活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做好隐患整改复查,确保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在排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燃气设施设备:检查燃气管道、调压站、储气罐等关键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防止因设施老化或损坏引发安全事故。
2. 气瓶充装与运输:加强对气瓶充装站的监督检查,确保充装过程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超量充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气瓶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燃气泄漏事故。
3. 用户使用环节:深入社区、家庭、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密集区域,开展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器具,定期检查燃气软管、阀门等部件,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用户,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气措施,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4. 应急预案与演练:督促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加强与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确保在发生燃气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执法督导(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查处工作,并切实推动本方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将对重点地区开展随机督导。在执法督导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隐患整改情况:对照问题隐患台账,逐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必要时可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2.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未按规定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充装、违规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燃气经营点,净化市场环境。同时,要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燃气市场秩序稳定。
三、整治内容
本次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燃气设施设备安全
管道安全:对全市范围内城镇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老旧管道的腐蚀、泄漏等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同时,要加强管道巡检力度,确保管道运行状态良好。
调压站安全:对调压站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调压器、压力表等关键设备正常工作,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压力异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调压站,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改造。
储气罐安全:对储气罐的结构、防腐、防雷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同时,要加强对储气罐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外部因素对储气罐造成影响。
2. 气瓶充装与运输安全
充装站管理:加强对气瓶充装站的监督检查,确保充装站具备合法资质,充装人员持证上岗,充装设备完好无损。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充装站,要立即责令整改,必要时可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气瓶质量:严格检查气瓶的质量和有效期,禁止使用过期、报废或不合格的气瓶。对于发现的问题气瓶,要立即封存并进行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运输安全:加强对气瓶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具备合法资质,驾驶员具备相应资格,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输车辆,要依法进行处罚。
3. 用户使用环节安全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特别是在农村和老旧小区,要重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每个用户都能掌握基本的燃气安全知识。
安全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用户家中的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燃气软管、阀门、灶具等部件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用户,要立即采取停气措施,直至隐患排除。
器具管理:加强对燃气器具市场的监管,严禁销售不合格的燃气器具。对于已经销售的不合格燃气器具,要督促商家召回并进行处理,防止其继续使用。
4. 应急预案与演练
预案编制:督促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与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确保在发生燃气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在发生燃气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次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整治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3. 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监管部门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严格考核问责: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区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 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的重要性,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燃气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评估
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区县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通过本次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进一步增强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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