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用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为着力点,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合法性审查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XX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等要求,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各类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全力推动基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x年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构建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202x年12月底前,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合法性审查力量。根据XX区工作实际,采取乡镇(街道)相应内设机构作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模式。区司法局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指导服务支撑。各乡镇(街道)明确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负责人,指定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强审查人员力量,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专业审查人员不够、审查力量薄弱的乡镇(街道),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或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同时,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升审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合法性审查覆盖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乡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乡镇(街道)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3.乡镇(街道)签订的重要合同;4.乡镇(街道)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行为,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行为,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具体步骤包括:1.提交审查申请。由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或个人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法律依据;2.初步审核。合法性审查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3.正式审查。合法性审查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理;4.出具审查意见。审查结束后,合法性审查机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5.反馈与整改。将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部门或个人,督促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监督。区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同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外,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强化合法性审查保障。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合法性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审查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合法性审查人员的培养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1月至202x年3月)。召开全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x年4月至202x年6月)。选择部分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区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区推广提供借鉴。
(三)全面推开阶段(202x年7月至202x年9月)。在试点基础上,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x年10月至202x年12月)。对全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区司法局要组织专项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专人落实。区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202x年底前,全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形成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审查机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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