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全县广大农村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妇联及县领导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组织广大家庭参与整治美化家居环境,创建“美丽庭院”,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践中贡献力量,不断增强农村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引领广大农村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改变家庭环境卫生入手,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培养良好家庭卫生和生活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打造安居乐业、美丽舒适的家居环境。到202x年底,全县18%的农村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村村建有示范户,6月底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示范村,11月底前至少再建1个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至少有1条示范街(巷)。
三、创建标准
(一)“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以“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四美”为总要求,重点做到室内“五净”(即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院内“五无”(即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家中“五有”(即有合理布局、有花草树木、有文化氛围、有家风家教、有生活品味)。
(二)“美丽庭院”示范街巷标准。街巷内有明显创建标识,创建氛围浓厚,街巷内100%的庭院为“美丽庭院”示范户。
(三)“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村庄创建氛围浓厚,村民参与度高,村容村貌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社会风气良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成为全县乃至全市的示范标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联,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开展“美丽庭院”创建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组织“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村的现场观摩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交流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家庭素质
依托各级党校、成人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教育阵地,举办“美丽庭院”创建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讲解家居美化、垃圾分类、绿化养护等实用技能,提高农民群众的实践能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良好家风。组织家庭成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家庭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落实
县财政要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对“美丽庭院”创建的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支持“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对创建成效显著的示范户、示范村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五)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创建实效
建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出台一系列支持“美丽庭院”创建的政策措施,如提供技术指导、资金补助、物资支持等,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对于在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加强技术指导
组建由农业、林业、环保、卫生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团队,深入农村一线,为农民群众提供科学种植、病虫害防治、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定期举办技术培训会、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建水平。
(三)注重典型引领
挖掘和培树一批“美丽庭院”创建的先进典型,通过媒体报道、现场观摩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召开“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交流会,分享经验,探讨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包括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奖惩激励等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已创建成功的“美丽庭院”的后续管理和维护,防止出现“一阵风”现象,真正实现“美丽庭院”的长效保持。
六、结语
“美丽庭院”创建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共同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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