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努力建设美丽x。
二、工作目标
(一)思想认识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五个重大关系”,坚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认真对照省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x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到20xx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工程,确保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严控重金属污染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三)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优化监管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创新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加强科技支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减少煤炭消费比重,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降低碳排放强度;三是推动交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运输结构,减少交通运输污染;四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高效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五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减少浪费,共建美好家园。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各部门要相应成立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铁腕治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移送司法等手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强化信用约束,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五是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推进重点工程,提升治理能力。围绕督察反馈问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重点工程建设,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一是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项目,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实施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工程,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严控重金属污染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四是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五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三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产业;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新闻报道,及时发布整改工作动态,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加强环境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培养青少年环保意识;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优化监管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创新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加强科技支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整改工作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能力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美丽x、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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