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学习培训计划,今天由我为大家授课,学习课目为: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如果有说的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首先,我讲一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涌现出来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是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源泉。党组织只有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并且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20xx年6月11日,《人民日报》第6版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做好新时代下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遵循。
其次,我要讲一下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这也是想积极入党的同志比较关心的地方。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履行程序,接收新党员程序分5大环节25个程序。第一环节:提出入党申请。第一,申请人必须满足申请入党的条件。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5个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这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实现党的纲领和章程的实际行动。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必须执行党的决议。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这些基本条件,既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入党资格的标准,也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申请人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等,明确自己为什么要入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二环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可以将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正式党员担任,主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政治觉悟。同时,党组织还应通过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开展实践活动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他们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此外,党组织还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三环节: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有: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形成书面结论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上级党委预审。预审合格的,由党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环节: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步骤。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组织应当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帮助其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党的生活。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参与党内组织生活,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三是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良好形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五环节: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的转正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更关系到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应当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间的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后,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听取预备党员汇报,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应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对于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对于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对于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当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当注重审查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以及预备期内的实际情况,确保每一名转正的预备党员都符合党员标准。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和本人。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总之,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关心和支持他们的成长进步,为党的事业输送新鲜血液。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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