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村级微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策应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后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体制和机制。20xx年,各镇选择2个基础条件好的村先行试点,指导督促各镇对农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党务、村务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梳理,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绘制规范运行的操作流程图,并将“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控的“阳光XX智慧大数据平台”中进行公示。到20xx年上半年,在全县各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公示工作,到20xx年下半年加大典型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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