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让我们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再次深刻感受到《准则》《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两部重要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对密切联系党和人民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将这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的重要意义。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纪律部分细化为党内的两大法规,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两部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地步”“从严,严格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党员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旨在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时刻牢记在心上。新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对违纪的界限、违纪的定性更加清晰和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今后将从严从重处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
二、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核心要义。《准则》以正面倡导为主,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导语部分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指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的基本政治品格,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提出了“四个坚持”,即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四个坚持”不仅明确了党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党员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提出了“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四个自觉”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强调了其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率作用。通过学习《准则》,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基层农村党员干部,不仅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还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成为群众身边的榜样。
三、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内容。《条例》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红线。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比原《条例》增加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的《条例》将原有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6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一大纪律下又细分若干具体条款,明确了违反各项纪律的具体情形及相应的处分措施。其中,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规定了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行为,如发表危害党和国家言论、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并设定了严厉的处分措施。组织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本准则,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要作用。《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拉票贿选等。廉洁纪律是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保障,对于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群众纪律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条例》对侵犯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工作纪律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具有关键作用。《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如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生活纪律是党员个人生活作风的重要体现,对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积极作用。《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奢侈浪费、生活作风腐化等。通过学习《条例》,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时刻警醒自己,不触碰纪律红线,不越雷池一步。
四、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目的在于将其精神实质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此,我们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严格自我约束,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洁自律水平。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五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进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志,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风气。六是注重学习总结,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方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总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基层农村党员干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规范和纪律约束。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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