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力精准扶贫 关爱践行社会责任
一、扶贫保险的相关政策及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提供经济补偿与给付、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的保险职能,与政策性保险形成有效补充,防止贫困人口因意外和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针对贫困人口的人身保险险种。经故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公司于201x年10月1日与县扶贫办签订协议,为我县934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保人身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承保方案
该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1x年10月1日至201x年9月30日,保费为524.7元,为进一步减轻地方财政交费负担,经上级公司批准给予减免,减免后实际每人300元,赔付项目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身故或伤残保障,一类是疾病住院保障:疾病身故 给付5000元;意外身故 给付20xx0元;意外伤残 按照伤残等级,最高给付20xx0元;疾病住院 医保目录外,5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20xx0元封顶;住院定额给付 100元/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三、保险实施的具体措施
为了确保保险政策的有效落实,故城县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措施。首先,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县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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