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x〕1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1x〕79号),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适用本方案。对仍未落实社会化管理的原已改制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继续由原改制主管部门(或机构改革后承接原主管部门职能的新机构)负责参照本方案落实。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参照本方案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二、工作目标
202x年6月底前,中央、省属驻娄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202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由属地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提供相应管理服务。中央、省、市、县属企业按一个标准移交,一个标准提供服务。
三、社会化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一是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二是了解掌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三是按授权集中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四是组织退休党员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五是依托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六是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化日常照料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x年1月—202x年3月)
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
3. 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退休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居住分布等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4. 宣传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x年4月—202x年9月)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推进档案移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原企业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按要求移交至属地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
3. 落实服务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确保退休人员在社会保险、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各项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4. 加强党建引领。组织部门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党的组织覆盖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5. 解决遗留问题。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如部分退休人员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未能及时享受应有待遇的情况,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总结阶段(202x年10月—202x年12月)
进行总结评估。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 完善长效机制。根据总结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3. 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并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相关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严格考核监督
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追责。同时,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四)注重人文关怀
在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考虑退休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心理感受,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别是对于高龄、独居、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细化工作措施
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真正让广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争取广大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四)确保社会稳定
在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要提前做好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圆满完成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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