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202x年重点改革任务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是公安部今年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也是我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刚才,张同志宣读了《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做好试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全警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是公安机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近年来每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企业松绑、为群众省力、为创新清障。今年3月17日和8月26日,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出重要安排,要求做到“门槛降下来、监管跟上去、服务更优化”。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在办理公安窗口业务过程中“多头跑、多次跑”的突出问题,公安部决定在我市等8市(市)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并对我市试点工作给予了指导和支持。近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首次批复同意授权市公安机关在符合条件的城区户籍派出所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工作,为我市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增添了新的亮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努力完成好公安部交给市公安机关的试点任务,为全国公安机关推行“一门通办”改革提供市经验。
其次,开展“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是创建市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市自贸港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市正处于自贸港建设的关键时期,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对于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极大提升我市公安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动”,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还能提升政府的服务形象和公信力,为市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开展“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高效的政务服务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通过“一门通办”试点工作的实施,可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这也是公安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通过“一门通办”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开展“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公安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一门通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各分局、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详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市公安局要根据公安部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详细的“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时间节点。各分局、派出所要根据市局的总体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细化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评估,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开展“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对公安民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确保每一名参与试点工作的民警都能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一门通办”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成效,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试点工作。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答企业和群众的疑问,消除误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注重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示范,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一门通办”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一门通办”试点工作,不仅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结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公安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分局、派出所的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分局、派出所也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激发工作动力。市公安局要将“一门通办”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对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要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加强总结评估,推广成功经验。在试点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要及时组织总结评估,全面梳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向公安部和市政府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同时,要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为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一门通办”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市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全警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为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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