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有感有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和文化基础,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广土巨族的精神和文化纽带。以文化认同凝心聚力。多元包容、求同存异、以和为贵,是中华文明的底色和主流。以青海为例,唐蕃联姻、丹噶尔古城、“汉藏金桥”瞿昙寺、“红色寺庙”查朗寺等文化遗迹丰富,但受研究能力限制,历史资源、红色文化“富矿”挖掘解读不深、学术成果不多。为此,建议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加快长征、长城、长江、黄河以及昆仑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青海原子城、瞿昙寺等挂牌一批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实践基地,文旅融合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除了学校,支持中华职教社结合职业教育在社会面搞好“通用语文+就业技能”培训。为此,建议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把改革发展成就作为“三个赋予”生动教材,在全党全社会开展中华民族史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带头用“四个共同”凝心铸魂。构建以内宣为主、兼顾外宣、内外同频的民族工作宣教体系。用好载体,支持优秀文艺创作,如近年问世的小说《雪山大地》、电影《雪豹》等主题作品反响好,受到广泛好评。开展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为进一步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普及与传播。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通过多种形式的历史文化教育,可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周”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基层,举办专题讲座、展览等活动,让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平台,制作并传播高质量的历史文化节目,使更多人能够随时随地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其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比如,可以组织不同民族背景的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也可以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展示活动,如民族歌舞表演、传统手工艺品展销等,展现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促进文化交流互鉴。此外,还应加大对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榜样,弘扬正能量。
再次,强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影响民族团结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通过改善民生,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同时,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为他们提供更多成长成才的机会,使其成为推动本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最后,注重发挥宗教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总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付出努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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