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和202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XX发〔201x〕6号)精神,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集中攻坚,扎实推动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统一领导,坚持惠民政策、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等由党组织决策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2. 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持续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动镇(街道)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健全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区镇(街道)统筹招聘等机制,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中外出返乡人才的比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不低于1:2比例建立书记后备人选队伍,保证每个村储备村级后备力量不少于2人。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基层公务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常态化机制。(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3. 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内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村级事务透明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办事,树立良好的形象。(区纪委监委牵头负责)
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推广绿色生态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的支持力度,延长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2. 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科技领域,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农村多样化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农村分支机构,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提高农户贷款可获得性。探索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区金融办牵头负责)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推进农村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供电公司、区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
2.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提高农村垃圾处理率。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恢复农村河湖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 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农村资源资产资本化。(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2. 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完善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受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效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农村社会矛盾问题。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牵头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 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乡村振兴的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乡村振兴的政策环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完善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3. 落实考核评估。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牵头负责)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201x年至202x年间,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将继续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